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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公司班组长权力大
作者:李建洋 发布时间:2007/4/14 点击数:662
作者:李建洋 发布时间:2007/4/14 点击数:662
近日,南阳公司在加强基层班组安全建设的同时,着力提高班组长的权力,明确班组长的职责,使班组长充分发挥了现场管理、指挥、监督的作用,基层班组的执行力、服从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的基石,而班组长作为“兵头将尾”,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班组的安全建设乃至企业的安全生产。基于此,该公司明文规定,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管理职责、工程管理职责和提高团队素质职责。为使班组长履行好职责,该公司赋予班组长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考核分配权及其他工作权等相对应的权力。即班组长在按规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前提下,根据情况有权布置补充安全措施;在遇到或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按进度计划分配任务,调配劳动力,合理组织生产;有权按规定对班组工作成果、工分工资进行核算和预分配;有权推荐优秀员工参加上级的先进评选、荣誉疗养、学习深造、晋级提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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